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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城享受人生,但不強求一定要多麼富貴享受,
他總認為在俗事裡也可以找著人生真滋味,
因此他抽煙斗,卻不一定要挑剔什麼,
所以他隨身常備的老是最普通的煙絲,他抽得卻還是呼呼有勁;
反正生活橫豎都是過,
左可以過,右也可以欣賞,何苦跟自己過不去,
只要有心,阿城還是阿城,
即使沒有小說作品問世,
只要可以寫作,依然可以過得快意,
只是苦了思念他小說的眾多忠實讀者,
不知相思綿綿何時了啊!

旅居美國洛杉磯已有些許年數,但是阿城每年都會到香港轉轉,台灣則自八十三年出版的「威尼斯日記」之後,不見新作已久。

十年前阿城那本名為「棋王 樹王 孩子王」的短篇小說選集,曾在當時震撼了所有文藝青年的心靈,且到今日,只要一提到阿城,大家還是忍不住把他跟「棋王」連接在一起。

儘管這些年在台灣的知名度,漸漸不比蘇童、葉兆言或王朔這些後輩作家響亮。不過對於有時寫寫劇本、做做公開演講,閒時背著手四處逛,以與人聊天作為消閒活動的阿城來說,曾經那麼感動眾人的小說創作,似乎已被放下,取而代之的是一派閒散的散文,以及他口中的種種瑣碎俗事……

「有些小巷去過之後再也找不到了,有時卻會無意中又走進同一條小巷,好像重溫舊日情人。」——《威尼斯日記》

大概始終是一套打扮終年穿到底,一貫的棉布衫、寬鬆的亞麻長褲,這個老把「土啊俗啊」掛在嘴上的男子,其實是有其堅持與執著的,而且這樣的打扮久了之後,卻自然變成一種無可取代的風格。

但阿城還是覺得一切純屬無心,現在之所以能夠搭上穿著的潮流,他說,完全是湊巧所致。

以前在鄉下勞動時流汗過多,讓脖子給逼出病來,不能穿有領子的衣服;這種問題在大陸當地只要訂做就好,但等他到美國之後,只好自己動動手腳,把所有的襯衫領全齊領剪去。沒想到卻正好搭上了突然起來的流行潮流。

亞麻褲子也是。之所以愛穿這種鄉下慣穿的褲子,只是因為一踏進那種泥漿滾滾的田地裡,就特別能感覺到它的好,因為穿其他的褲子,只要一踏下去,要再提腳簡直有如千斤重,只有亞麻褲遇水不沾身。莊稼人圖的就是這些,倒不是什麼特殊的堅持。

就這樣再度變成潮流領袖,阿城笑說。

「他對吃是虔誠的,而且很精細。」——《棋王》

傳言阿城是個美食家,也是個烹調高手。

「棋王」中對於飲食的諸多描述,可以看出他是精於此道的。光看他對那兩隻蛇的吃食方法,以及簡單的茄子也能變出千滋百味,就知其實生活裡的他,手下如果沒有三兩三,是不敢在小說裡獻寶的。

這樣的例證在「威尼斯日記」中也可以找到,在義大利這樣的「蠻夷之邦」,即使做的是他口中的「中國式的菜」,他說起來卻還是夾汁帶味。連湯麵和豆腐這兩道家常菜也能鮮活躍然紙上,看得人食指大動。

他說家常菜才最難做,成都的小吃也是每每想起來就要流口水,若是能這樣沿街吃下去,根本就不會有吃膩那天。

本來人做菜是給神吃的,後來人的嘴越吃越刁,烹飪才成了一種藝術。

所以,人比神難侍候,阿城說。

還記得「棋王」主人翁在看到同儕吃完飯後。慎重地告訴他傑克倫敦小說「熱愛生命」故事那股嚴肅勁:它不只是一個跟吃有關的故事,而是一個講生命的故事。或許在阿城心裡,「吃」果真是跟生命議題足以相提並論的要事。

有充足的理由相信,「吃」對阿城來說絕不簡單。

當然,也絕不俗氣。

「義大利人的臉到老的時候,越來越清楚有力,中國人的臉越老越模糊,模糊得好的,會轉成一種氣氛。」——《威尼斯日記》

怪的是,口口聲聲說自己俗得很的阿城,在關於美的看法上倒是絕不含糊。他說,傳統的中國男人,對女人美感的最高境界,無非是一個「玉」字,是溫婉、是含蓄、是纏綿、更是千迴百轉;而西方人看女子之美首重「鑽石」般精雕細琢,稜角分明,一點誤差不能有,這樣精準的審美觀固然可以一眼看到底,但也少了份霧裡看花的朦朧美感。

身處俊男美女蠻邦國家的阿城,雖然覺得混血使得義大利人呈現出史無前例的美感,不過模糊點的東方輪廓顯然還是比較美的,比較細膩的。

西方美女對我實在毫無吸引力,阿城說。

這個人,著實是真得可愛。

「一下瞥見來娣給的字典,隨手拿來翻了,慢慢覺得比小說還讀得。」——《孩子王》

阿城的小說不多說什麼廢話,有人讚他文字下得輕下得淡,又不是全然無味,他文章的味道跟「棋王」那個王一生吃飯一樣,會引得人把碗中吃食都扒盡,乍看之下有點慘無人道,但氣度仍在,這樣引得海內外文評家爭相討論的上等作品、一流作家,卻隱身在文評家的外衣裡,實在讓所有讀者扼腕再三,不過阿城倒是淡然面對。讀讀別人作品也成為樂趣之一。

他以前一直覺得一九四九年以後的大陸只有好作品,沒有好作家,不過後來出現的蘇童、莫言、賈平凹和王安憶等人,改變了他的觀念。

「也許是我錯了。」阿城倒是誠實。

他是真喜歡燒菜的,連稱讚人都免不了帶上相關的譬喻,例如讚蘇童的文字在暴力陰影下一路走來,卻絲毫不帶點火藥味,他就說:「廚子身上總要有廚房的味道,蘇童卻像電影裡的廚師,沒有廚房的味道。」

雖然小說創作作品久已不見,但他的文字還是拿捏恰當,用詞遣句無一不拳拳到肉,也許他的讀者應該這麼想:

與其天長地久,不如曾經擁有。

至少我們曾經擁有過「棋王 樹王 孩子王」,而未來的,阿城可也沒說要擱下筆呢!

(原載於ELLE雜誌,199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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